汕頭大學化學化工學院誠聘海內外高層次人才
汕頭大學是1981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的廣東省省屬綜合性大學,是教育部、廣東省、李嘉誠基金會三方共建的高等院校,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學科建設高校,廣東省首家高等教育體制機制改革實驗示范校,也是全球唯一一所由私人基金會——李嘉誠基金會持續資助的公立大學。學校現有國家重點學科1個、博士后流動站6個、一級博士學位授權點6個、二級博士學位授權點52個、一級碩士學位授權點20個、二級碩士學位授權點137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20個;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學科5個(臨床醫學、化學、海洋科學、數學、濱海智慧城市交叉學科)。學校持續擴大國際影響力,多次入圍世界權威大學排行榜,連續進入泰晤士高等教育相關排名,2026年世界大學排名中居中國內地高校并列第71位;15個學科進入ESI全球前1%行列。
化學化工學院成立于2022年7月,其前身為1984年設立的汕頭大學化學系。學院現設有化學、工業催化、應用化學三個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點,以及材料與化工一個專業型碩士學位授權點。化學學科(進入ESI全球前3.79‰)、環境科學學科、材料科學學科分別于2012年、2021年和2023年進入ESI全球前1%行列。其中,化學與材料學科被列為廣東省優勢重點學科、廣東省高水平大學重點建設學科及“沖補強”提升計劃重點建設學科。學院建有廣東省有序結構材料的制備與應用重點實驗室、粵港有序結構材料的制備與應用聯合實驗室等多個科研平臺,擁有以國家杰青、國家優青(海外)、廣東省珠江特聘教授等優秀學者為負責人的科研團隊,在有序結構材料、光電功能材料與器件、能源轉換與存儲等領域已形成具有特色的研究方向。
學院現有專任教師51名,未來三年計劃擴充至約80人。目前較多科研教學崗位虛位以待,誠摯邀請海內外優秀學者加盟。學校將為人才提供具有競爭力的薪酬待遇、安家補貼、科研啟動經費以及充足的實驗室空間等全方位保障。
一、招聘學科方向及崗位
學科方向:無機化學,有機化學,物理化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等
崗位類型:教學型教授、科研教學型教授、科研教學型副教授、科研教學型講師。
二、招聘崗位及薪資待遇要求
人才計劃:符合相關條件的人才可申請我校相應系列及層級的人才計劃。不同人才層次要求及待遇如下:
(一)“汕頭大學卓越人才計劃A系列”招聘條件及待遇(單位:萬元)
人才層次 | 基礎年薪 | 房屋補貼費 | 科研啟動經費 | 搬遷費 |
頂尖人才 | 達到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一級教授及相當層次人才選拔標準的高層次人才。 | |||
300+ | 面議 | 面議 | 5 | |
杰出人才 | 達到國家級人才A類選拔標準,具有國際影響力、具有前瞻戰略構想和創新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善于建立創新團隊和培養青年人才,能夠帶領學科或前沿領域趕超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的頂級專家。 | |||
150-180 | 300 | 實驗:600-2000 理論:300 | 5 | |
領軍人才 | 達到國家級人才B類選拔標準,具有杰出研究和創新能力,取得國內外同行專家公認的高水平科研或教學業績能夠在本學科領域取得突破性、標志性成果的知名專家。 | |||
85-100 | 150 | 實驗:300-1000 理論:150 | 5 | |
拔尖人才 | 達到省部級人才A類選拔標準,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已取得突出業績成果或從事開創性前沿研究項目,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高層次人才。 | |||
70 | 75 | 實驗:150 理論:75 | 5 | |
優秀人才 | 達到省部級人才B類選拔標準,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取得突出科研、教學成果的高層次人才。 | |||
55 | 50 | 實驗:100 理論:50 | 5 | |
國家和省部級教學名師,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獲得者可入選汕頭大學卓越人才計劃A系列高層次人才。
依托我單位申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的人才且入選者,可直接聘為我校卓越A系列領軍人才,且根據有關規定,省、市、單位將按入選人才實際情況提供優渥的配套資助。申報基本條件要求如下:
1. 出生日期在1986年1月1日(含)以后;
2. 具有博士學位;
3. 在取得博士學位后至2026年6月15日前,一般應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研發機構等獲得正式教學或者科研職位,且具有連續36個月以上工作經歷;在海外取得博士學位且業績特別突出的,可適當放寬工作年限要求(不適用于通過中外聯合培養方式取得海外博士學位的情況);在海外工作期間,同時擁有境內帶薪酬職位的申請人,其境內帶薪酬職位的工作年限不計入海外工作年限;;
4. 申請人尚未全職回國(來華)工作,或2025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華)工作。獲資助通知后須辭去海外工作并全職回國(來華)工作不少于3年。
(二)未入選卓越人才A計劃的招聘條件及待遇(萬元)
人才層次 | 年收入 | 房屋補貼費 | 科研啟動費 | 搬遷費 |
教授 | 達到《汕頭大學職稱評審辦法》中科研教學型教授條件,且具有學科領域標志性成果,有海外留學工作背景優先。 | |||
最高51 | 40+ | 理工類(實驗):80 理工類(理論):50 人文社科類:35 | 5 | |
副教授 | 達到《汕頭大學職稱評審辦法》中科研教學型副教授條件,且具有學科領域標志性性成果,有海外留學工作背景優先。 | |||
最高38 | 35 | 理工類(實驗):50 理工類(理論):25 人文社科類:15 | 5 | |
講師 | 理工類:近五年,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青年科學基金及以上項目立項,或發表中國科技期刊卓越行動計劃重點期刊/中科院大類分區二區期刊論文3篇及以上。 | |||
最高35 | 30 | 理工類(實驗):25 理工類(理論):15 人文社科類:10 | 5 | |
說明:新引進教師薪酬待遇參照學校最新規定執行,詳見汕頭大學誠聘英才網站。
三、應聘方式與材料要求
(一)報名時間:本公告長期有效,欲依托我單位申報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海外)者需在6月10日前聯系我單位。
(二)報名方式:提供以下報名材料,所有材料打包并以“姓名+應聘崗位”命名,發送到汕頭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郵箱(o_chem@stu.edu.cn)。
1. 個人簡歷,包括完整的教育工作經歷,代表性論文和項目;
2. 身份證;
3. 學歷學位證書;
4. 其他證明材料等。
(三)聯系人及電話:陳老師0754-8650 3793
(四)地址:廣東省汕頭市金平區大學路243號汕頭大學化學化工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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